第一定律:多样性和独特性定律。
物联网是万物互联,每一类物体根据其自身特性、功能对物联网的需求是不一样的,物体本身在最佳信息交互技术的选择上也是有很大差别的。所以物联网技术肯定是多样性的,并根据具体功能网络需求表现出独特性的。我认为载波技术,蓝牙,Wifi、二维码,NFC等技术在不同的场景都有使用价值,某一个技术在某些场景是垄断性的。比如载波通信在电力网络,二维码在支付场景。
第二定律:容量定律。
网络价值与节点数、信息量成正比。这个定律来源于互联网,也适用于物联网。物联网信息交互过程中,其价值(信息的价值、传输信息的设备的价值)与信息量是高度正比的。而NB-IOT的四个特征电池寿命长(超过十年)、成本低(每个模块不足5美元)、容量大(单个小区能支持10万连接)、覆盖广(能覆盖到地下)与此定律是冲突的,这就决定了NB-IOT技术构成的网络可能是一个低价值网络。
第三定律:价值定律。
物联网不是为了联网而联网。具体物联网建设和发展速度、规模与质量与该物联网所提供的价值是成正比的。这是驱动物联网运营方和所有方投资的重要因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