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日的3·15晚会上,人脸识别首当其冲,成为了央视第一个曝光的对象。据悉,这是自2017年以来,人脸识别第二次被3·15点名。同时相比4年前,这次的关注点也有所不同。如果说当时,人们更加关注人脸识别的技术漏洞和不足,那么这一次,人脸识别滥用和数据安全问题则愈发揪动人心。
根据晚会上透露,过去一年央视发现了不少店铺偷偷安装和使用人脸识别摄像头,并以此抓拍、收集和滥用顾客人脸数据。其中最为广泛的应用就是“精准营销”,也就是我们所知的“大数据杀熟”!相关门店通过后台整理的数据汇总出顾客的消费习惯和喜好,从而以此进行商品销售时的区别对待。
这种未经同意随意采集人脸数据的做法,实质侵犯了顾客的隐私权。根据国家市监局发布的《个人信息安全规范》规定,人脸信息属于生物识别信息,也属于个人敏感信息,收集个人信息时应获得个人信息主体的授权同意。 同时,《民法典》也明确规定,处理个人信息应征得该自然人或其监护人同意。
但近年来,人脸识别滥用的现象却屡见不鲜、屡禁不止。过去两年,不仅进小区要刷脸、登录软件要刷脸、上班考勤要刷脸,有的地方甚至进动物园、倒垃圾都要刷脸……按照《人脸识别应用公众调研报告(2020)》,接近六成受访者认为人脸识别存在滥用现象。公众的人脸数据和隐私正在疯狂的裸奔。
那么,人脸识别滥用会带来怎样的影响呢?不当使用人脸识别技术、不当存储人脸数据,不仅可能导致用户隐私、财产等权益受到损害,同时倘若人脸数据被不法分子盗用、滥用,还可能会危害公民人身安全,影响社会治安稳定。也就是说,人脸识别滥用不但对个人有影响,严重者还会破坏社会的稳定。
鉴于此,人脸识别滥用问题该如何应对呢?用户个人信息与数据隐私又该如何保护呢?归根结底,或许还是得回归到法律治理上来。一方面,国家需要尽快完善人脸识别数据管理法律法规;另一方面也要明确人脸识别应用场景,加强人脸识别应用监管。除此以外,还要针对数据确权、流转等进行管控。
当然,从人脸识别安全隐患来自内部和外部来看,也可以针对性进行实际治理。
比如,针对来自于行业内容的隐患,包括企业过度收集用户信息、企业对用户信息不重视、企业未树立正确价值观等等,国家需要对企业进行严格检查、监督和管理。通过包括约谈、监管、处罚的形式,增强行业企业对人脸识别数据安全的重视,同时也要发动群众力量,发挥社会监管的作用与价值。
而针对来自行业外部的隐患,例如黑客非法入侵等等。在目前人工智能技术发展,黑客技术与时俱进的情况下,国家也要用技术对付技术,督促并支持企业加快技术研发,加速技术成熟,完善技术生态,增强技术保护。总而言之,在人脸识别技术在满足各领域需求的同时,相关保护技术也要同步起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