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民网北京6月30日电(王紫)记者从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获悉,近日,北京市生态环境局、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发布了《关于调整实施轻型汽油车国六b排放标准中颗粒物数量有关要求的通告》以下简称《通告》。
《通告》显示,北京市将在继续实施轻型汽油车国六b排放标准的基础上,对轻型汽油车国六b排放标准中PN限值的实施要求进行调整,在北京市生产、进口的国六b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PN11限值实施日期,由2020年7月1日调整为2021年1月1日。
据了解,北京市将在继续实施轻型汽油车国六b排放标准的基础上,对轻型汽油车国六b排放标准中颗粒物数量限值(以下简称“PN限值”)的实施要求进行调整。PN限值是指车辆行驶一段里程(1公里),汽车尾气排放中的固体悬浮颗粒数量,是国六标准重要考核的指标之一,该项指标的考核向后推迟6个月,相对于给企业应对国六标准实施提供了一定缓冲期。